易经二十一饮食之喻与犯人的改造(1)
噬嗑
噬嗑:亨,利用狱。
噬嗑:通顺,利于施用刑罚。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初九:穿戴的木枷遮蔽了脚指,没有过错。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二:咬吃肥肉遮住了鼻子,没有过错。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六三:咬吃风干的肉,中毒,有小麻烦,没有过错。
九四:噬干,得金矢,利艰贞,吉。
九四:啃食干肉骨头,碰上了铜箭头,有利于艰险的占问,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六五:啃吃干肉,碰上了铜箭头,占问有麻烦,没有过错。
上九:何校灭耳,凶。
上九:肩扛的木枷遮蔽了耳朵,凶。
从字面的意思说,“噬嗑”(shīkè)是咬吃、合口咀嚼食物的意思。从卦象看,《噬嗑》卦象震下离上,初爻、上爻为阳爻,像人的上下嘴唇;二爻、三爻、五爻为中间断开的阴爻,正像口腔中的牙齿;四爻为阳爻,在三爻、五爻之间,正像人的上下牙齿间咬着的食物。但在本卦中,咬吃、合口咀嚼食物只是一种比喻:食物比喻犯人,咬吃、合口咀嚼食物比喻对犯人的惩治。
噬嗑:亨,利用狱。
噬嗑:通顺,利于施用刑罚。
如上所述,本卦是以咬吃、咀嚼食物比喻对犯人的惩治。食物必须经过人的牙齿咬吃、咀嚼、下咽以后,经过肠胃的消化吸收,才会有利于人体。同样的道理,犯人必须经过惩治、改造、驯服后,其行为才能合乎社会的道德规范、法律制度,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断语说“亨,利用狱”。
以下六爻之中,初九、上九两爻直接描述对犯人的惩治;六二、六三、九四、六五以咬吃食物比喻对犯人的惩治。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初九:穿戴的木枷遮蔽了脚指,没有过错。
屦(jù),穿戴的意思。校(jiào),古代一种木制刑具,也称为“桎”。灭,遮盖、掩没的意思。趾,脚指头。
初九为本卦的第一爻,因此也取象于人体的最下部的脚指,象征着犯人是初犯,所犯之罪也轻微,因此量刑也较轻,仅仅是“屦校灭趾”。
惩罚小错是为了使犯人以此为戒,避免犯更大的错误,从这个角度说,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因此说“屦校灭趾,无咎”。正如《系辞》中所说:“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而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反之,如果不能小惩而大诫,就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有这样一个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道理:儿子少年时偷鸡摸狗,母亲不但不对其进行批语教育,反而喜形于色,夸奖鼓励。后来儿子越偷越大,最后发展为杀人越货,被逮捕处以极刑。临刑前,儿子要求见母亲最后一面,在母亲吻他之时咬下了母亲的鼻子。——因为他痛恨母亲没有对他小时的坏行为进行惩罚,从而导致他犯下死罪。
“教”字示意图
近年来,报刊屡屡有儿子杀老子、老子杀儿子的报道,令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导致这种恶果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作为父母首先难辞其咎。古语说:子不教,父之过。古“教”字由“孝”、“攴”组成,“攴”就是用棍棒敲打,“孝”、“攴”合在一起就是俗话“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讲究法制、讲究以人为本,对孩子进行体罚固然是行不通的,但如果我们把这个“棍棒”理解为严厉,还是可取的。无奈,现在有很多父母对孩子从小过于溺爱、娇惯,对孩子的坏习惯熟视无睹,等到发现孩子已经养成了坏习惯,孩子也已经长大,有了个人独立的意志,再想纠正已经晚了。由此走向极端,发展到儿子杀老子、老子杀儿子的悲惨结局,也就不足为奇了。导致这种恶果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不能防微杜渐,小惩而大诫,正如《坤•文言》中所说:“大臣杀国君,儿子杀老子,不是一天二天的原因,苗头已经很早就有了,只是没有及早地发现罢了。”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二:咬吃肥肉遮住了鼻子,没有过错。
肤,是指肥肉,具体指猪的腹部下面柔软无骨的肉。现代社会中,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物质生活资料已经比较丰富,肉类不再是稀罕之物。由于食物丰富,人们很容易胖起来。但随着医学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提升,人们认识到肥胖是不健康的预兆和前奏,容易导致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为了防止发胖,很多人不吃肉,吃肉也吃点精肉、瘦肉,肥肉很少有人问津。但古代却恰恰相反,物质生活资料匮乏,肉类食品更是难得。并且相对于瘦肉来说,肥肉味道香、油水多,更受人欢迎,加上肥肉容易咬吃,食用时往往因用力过猛而把鼻子陷于其中,“噬肤灭鼻”就描绘了这样一幅活脱脱的饕餮相。
“肤”比喻所犯罪过较轻、容易整治驯服的犯人,“噬肤灭鼻”比喻整治犯人过于严厉、矫枉过正。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使犯人改过自新、走向正道,因此又说“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六三:咬吃风干的肉,中毒,有小麻烦,没有过错。
将肉风干,是古代保存肉类食物的一种方法,有些地方至今仍然沿用。风干后的肉干而硬,不易咬嚼;并且制作保存不当有时会变质,食用时中毒。爻辞以此比喻犯人不易整治,给执法者制造诸多麻烦、困难;同时,这其中也有执法者用刑不当的原因,因此说“小吝”。如能及时调整策略,改变方法,犯人终究会驯服,因此又说“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九四:啃食干肉骨头,碰上了铜箭头。有利于艰险的占问,吉。
胏(zǐ),带肉的骨头。金,是指青铜。金矢,指青铜箭头。
今天的人们一提起“金”,就会想到黄金。然而“金”的本义并不是专指黄金,而是金属的总称。《说文》中说:“金,五色金也。”所谓的“五色金”是指金、银、铅、锡、铜、铁等金属,“金”中虽然包括黄金,但只是其中的一种,“金”专指“黄金”是汉代以后的事。商周时期历史上又称为青铜时代,由于冶炼技术还不发达,人们使用的金属器皿多为青铜制品,所谓的“青铜”是锡和铜的一种合金。《易经》所反映的是商周社会时期的生活,所以《易经》中的“金”只能是指“青铜”。
射猎的时候,射中了禽兽,有的时候箭头钳于禽兽的骨肉中,在烹煮猎物时也未将箭头剔出,因此啃骨头时会碰到箭头。骨头上残存的干肉本来就难啃,加上箭头遗留在骨头中,一不小心会磕了牙。在这里是把犯人比做一块难啃的骨头,比喻犯人难以整治,需要克服很多困难、下大力气整治方可驯服,因此说“利艰贞,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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