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民俗文化

时间:2015-12-17 16:15:26 作者:azg168 祥安阁风水网

  黎族的人们对于在婚姻上的习俗是有着封建社会的色彩,所以黎族人们在婚姻上的习俗有着比较独特的风格,对此黎族的民俗文化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黎族民俗文化

黎族民俗文化

  黎族有哪些民俗的文化

  黎族人的婚姻习俗

  黎族婚姻与家庭的建立,是黎族社会发展的产物,它具有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的综合特征,又有封建社会的色彩,构成了黎族民间独特的婚俗。

  黎族婚姻制度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配关系,严禁同一个宗族谱系血缘成员通婚。黎族是一个农业民族,但祖先是由各部落群体组合成的,因此,有着不同的姓氏。例如:合亩制地区的杞方言,其祖宗是从小叶榕树下来的。小叶榕树,黎语称“猜子杞”,其姓氏是“杞”。“杞”中又分通什人、毛道人、毛阳人等区域,都是一个宗族血缘成员的姓氏。所谓同姓不能结婚,黎、汉的含义观念是有区别的。如今黎族民间普遍存在同姓的婚配现象,不能认为是黎族结婚不区别姓氏。

  结婚形式:黎族民间有定婚、许婚、约婚、重婚、接婚、合婚、对婚和“不落夫家”等八方面的婚事形式。“定婚”,是父母的意愿,双方父母为子女商定婚姻,多是由于子女年龄较小或女大男小。“许婚”,向族外求婚,女子婚价高,并获得对方允许婚配。“约婚”,是男女青年通过社交择偶的婚恋,双方决定婚事,这种婚配在黎族民间占主流。“重婚”,过去黎族地区的头人,或合亩制地区的亩头,受汉族封建社会的影响,有一夫多妻的现象。“接婚”,是一桩婚事的继续。黎族婚俗中,有个别的婚姻家庭,由于家庭贫困,弟弟无钱娶妻,或者哥哥病死,家中子女多,需要嫂子管家。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嫂弟双方商量,可以实行“兄逝弟接”的婚配。但这种“接婚”要举行接婚仪式,才能获得社会上的公认,否则会受到众人谴责、耻笑。“合婚”,即是“招赘”。丈夫死了,寡妇继续留在夫家,把男人招进来,不要男方送婚姻聘礼,只是举行“合婚”仪式,获得社会的公认即可。“对婚”,是对等的婚配交换。出现于家庭经济生活困难,没有能力举办婚嫁仪式,只有采取男家的姐妹嫁给女家的兄弟,而女家的姐妹嫁给男家的兄弟,不收婚价聘礼的对换婚配。合亩制地区盛行母氏社会的遗风。在重男尊女的道德观念影响下,认为男子是传宗接代的龙子。奉女性为“圣母”、和平的代表,女子出嫁肩负生儿育女的责任。丈夫死了,其妻子不能继承家庭财产,只分享当年的口粮。送丈夫入棺后,由娘家兄弟接回去落户。

  婚姻家庭结构:家庭是黎族社会的细胞,家庭成员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男子婚娶后,父母亲给其盖房子,选择吉日良辰立火灶,自食其力。如黎族歌谣(意译):“一间茅房三石灶,一条绳子挂家当;一把钩刀砍大山,一碗谷种养全家”。家庭成员一般三至五人不等,因为男孩长大要分家,女孩长大要出嫁。通常一户只有夫妻、子女和抚养年老父母等眷属。家庭成员关系和睦,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同甘共苦。子女家教严谨,父母亲以传统观念影响子女的规范行为。因此,自古以来,婚姻家庭结构牢固,很少发生杀妻抛子和杀人越货的恶性案件。在婚姻家庭地位和权利方面,受到社会保护,村中一家遭受灾难,全村都给予赈济。夫妻地位平等,丈夫有责任保护妻子。舅权大于父权,出嫁的女子,受到丈夫的欺负,娘家兄弟出面谴责和处罚。夫家因其他原因丧失抚养子女的能力,舅家收养并资助其成家。女子在夫家违反家规,经丈夫出面向娘家说明,娘家负有教育责任。出嫁的女子,在夫家发生危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夫家和娘家都有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黎族人怎样打离婚

  黎族人民离婚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男女双方协议提出脱离夫妻关系,首先各自要向父母报告。然后,由男家请来村中有威信的奥雅主持离婚仪式。男家杀猪摆酒,男女两家亲属代表,各一边就坐,并请村里乡亲参加。在奥雅主持下,申明离婚的理由,双方父母表明态度,众亲评议。如果一致同意离婚,就举行离婚仪式。在酒席中间,放着三个碗,一个碗盛满酒,二个是空碗,并用1块黑布铺盖碗口。离婚者相对就坐。奥雅把黑布从中央撕开分成二块,离婚当事人各取一块,做为脱离关系的凭据。然后奥雅把盛满的一个碗酒倒入二个空碗中,离婚者各把半碗酒饮干。俗称“喝半碗分手酒”。奥雅根据离婚者的家庭财产情况,当众公布各方所得的财物。女方财产由娘家兄弟挑回去。

  第二种,离婚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过奥雅和双方父母调解无效后,则由当事人自己处理。女方提出离婚者,俗称“走春帕曼”,必须退还男家的聘礼。男方提出离婚者,俗称“艾味荷”,女家不退还礼聘。    

  以上两种离婚方式,离婚后其子女归男家抚养,婴儿由女方哺育,一定年龄后,可自己选择跟父或跟母生活。

  黎族民俗文化有哪些

  黎族的葬礼与葬俗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黎族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丧葬习俗。黎族历来以土葬为主,丧葬隆重。但丧葬仪式和禁忌等习俗,各地有异。

  黎族信仰祖先崇拜,认为世间一切事物有灵魂,灵魂不灭,人死了灵魂还存在。因此,丧事办理严肃,程序规范不可简略。丧事程序有以下几方面:

  报丧

  病人弥留之际,亲属围着聆听其嘱咐。人死了,亲属给死者嘴里送饭水,并呼唤死者不要“走”,要“回来人间”,表示死者有亲人孝敬和离开人间的时候吃到一口粮食。死者家属以号哭和鸣枪报丧,并派出人员传噩耗。报丧人员反穿着衣服,通知死者的亲属、舅家和朋友等前来治丧。

  洁身

  亲属用清水给死者洗脸和手脚,梳整头发和穿戴寿服。遗体正卧,手脚放直。合亩制地区以及白沙南开地区的黎族,对尚未纹身的女性死者,在洁身后,要用木炭在死者脸上按施纹部位划纹图,意思是如果不文脸的女性,阴间祖宗不领人。

  殓仪

  殓仪有两种方式,合亩制地区、南开、南丰等地区,停尸设灵位;琼中、保亭、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等地区,停棺设灵位。

  停尸灵位:死者遗体放在家里,男尸头部朝向正门,女尸头部朝向后门。遗体底铺一张露蔸叶席,上面盖着黄色或灰色毡被,富家盖龙被(黎锦)。遗体头下以一块银元或一面青蛙铜锣当枕头,手里男左女右拿着一块银元。表示死者富贵和去阴间有钱交付问路费。南丰地区用绳子绑着死者的小腿,意为死者不得在世间游荡,行走正道往祖宗那里去。在尸体头的方向放置一碗酒、两把稻谷、牛下颌骨或猪下颌骨和一盏煤油灯。在尸首脚的一边,放一盏煤油灯。灵位两旁放着草席,做为守灵人员的座位。停尸3天。

  停棺灵位:木棺放在死者家厅堂,棺内用草席和黑白布铺底。把遗体放进棺内手脚放直,以一块银元垫头,左手掌握着一块银元,上面铺盖着黑白布和灰色毡。盖棺后,在棺材上面铺盖着灰色毡或龙被。在棺材首尾各点一盏煤油灯(出殡前,煤油灯不许熄灭),停棺周围铺着草席,供守灵人员坐着,停棺3天。

  守灵

  民间普遍把灵柩放在家里三天。守灵时,死者亲属按照辈份次序坐在灵柩两旁痛哭地呼唱悼歌,参加治丧众人边喝酒边唱悼歌追述死者生前的功过。远程赶来治丧的亲戚朋友,带着猪、羊或米酒和钱等,到灵位吊唁和唱悼歌。悼歌黎语“韦勿”。悼歌的内容,主要叙述死者的功德和活着的人失去亲人的痛苦。曲调悲哀,韵味感人。在守灵期间,灯火通明,悼歌阵阵,场面十分悲痛。死者灵位,禁忌狗、猫、鸡等畜物跨越遗体。对前来吊唁的亲戚朋友,丧家送给每人一元钱或在衣袋里放一片树叶,表示生者吉利。

  棺材

  黎族葬俗为土葬,棺有木棺、竹棺、树皮棺、露蔸叶席棺、陶瓮棺等五种。五指山地区的黎族,以独木棺为主。沿海平原地区的黎族,以厚木板制作棺材。合亩制地区习俗,人死了才上山砍伐原木刨挖独木棺。对于上吊、溺水、掉树、雷击等非正常死亡者,视为“凶鬼”作祟,以露蔸叶席棺埋葬。瓮棺用于挖墓移坟时装置死者骨骸的第二次埋葬(以一个陶瓮当“母棺”,另一个陶瓮倒盖在母棺口上,称“公棺”)。陵水、三亚黎区有瓮棺埋葬的习俗。

  除合亩制地区不许为老人备棺材外,其他黎区有为老人备棺习惯。

  出殡

  丧葬俗,上午和中午不得埋葬死人,认为人死象太阳落山一样,要在下午出殡。死者停尸或停棺满3天后,举行出殡仪式。

  合亩制地区出殡:用黑布或蓝布包裹尸体,后再用灰色毡被和露蔸叶席包裹。取五根山竹制作抬架,又取一根做粗竹抬扛。把遗体放进抬架,上面放抬扛,用红藤片分为五节固定。灵架上铺盖一张龙被,两名亲属抬扛,众人扶送。出殡时,由死者亲属的一名老妪,打着火把走在送葬队伍前头开路。走在灵架前面是一名精通祖宗鬼谱系的奥雅(男性老人),身着送葬服,肩挑二把稻谷,牛下颌骨、陶碗、陶锅和陶坛等祭丧品。奥雅边走边呼唱悼歌,请求祖宗鬼把死者领去阴间。灵架后面是鸣土枪和呼唱悼歌的长长送葬队伍。

  平原和沿海等地黎区:出殡时,奥雅主持仪式,由四名死者亲属抬棺材往墓地。送葬人员抬着用树叶制作的花圈,以及陪葬的纸灯、牛、马、羊等形象的冥品。送葬队伍有的长达一二公里。陵水县吊罗山和本号地区黎族出殡时,死者小女儿坐在抬棺上,用伞遮住棺头。儿子按辈份趴在地下让抬棺越过,以此表示对死者的孝敬。保亭县大本地区出殡时,把多病的老人或小孩打着雨伞坐在抬棺上。这种葬仪,表示活着的人多病,是因“凶魂”附体,通过这种仪式,“凶魂”便同死人一起埋葬,保佑生人来日平安。 推荐阅读:塔塔尔族礼仪习俗  

  黎族传统民俗文化

  黎族与火 钻木取火的古老习俗

  据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王海昌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为了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于2003年启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这是由政府组织实施推动,对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有效保护的系统工程。

  在保护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地区的唯一性,在海南省向国家申报钻木取火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其他民族和地区并没有申报,所以黎族的钻木取火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人质疑,在当今社会,钻木取火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生存土壤和意义,国家为什么还要保护呢?

  王海昌介绍说,钻木取火的传说很多,黎族的钻木取火为传说提供了准确的证明。

  在我国神话传说中,伏羲取的是天火,而取大地上的火种则是“燧人”大神,关于燧人氏(取火者)钻木取火的传说很多,例如:据《韩非子·五蠹》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原来像鱼、鳖、蚌、蛤一类的东西,生的有腥臊味不能吃,有了取火办法,就可以烧煮来吃,这段文字至少反映了中国古代远在春秋战国以前就发明了钻木取火的方法。

  这对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掌握取暖和照明的技术,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在中国五十万年前周口店的猿人洞穴遗址中,已发现有用火的痕迹,说明在那个时候古人已经知道利用火了,虽然钻木取火远在史前时代就发明了,并且为人类长期使用,但是由于钻木取火等工具皆为木制,很难保留下来,考古发现也极为罕见。

  考古发现的取火工具并不完整,缺乏具体过程,被视为“死化石”。为了解决上述考古现象,必须借助民族学资料,而黎族的钻木取火不仅有取火的工具,还能考察到取火的具体过程及其细节,这对印证考古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在2005年,钻木取火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

  黎族先民与火

  据史料记载,黎族在海南岛的历史有三千多年,秦汉时期南方百越的一个分支“骆越”与黎族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资治通鉴》卷28《汉纪》胡三省注曰“余谓今安南之地,古之骆越也。珠崖,盖亦骆越也”。

  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海南岛各地都发现了大量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文化遗址。在海南岛发现的有新石器时代出土的饰绳纹、各种刻划纹和篮纹的夹圜底釜、夹砂罐等;有新石器晚期或更晚的素面、夹砂陶器等。

  专家考证,陶器的出土,证明了黎族与骆越的关系,有力地作证了在当时,火已经广泛地应用于黎族的先民生活之中。黎族人民的刀耕火种,烧制陶器,酿酒等农业、手工业都离不开火种,其中钻木取火技术的掌握为黎族先民生活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据省博物馆专家王恩介绍,在黎族的先民中,不但学会了使用钻木取火,还学会了保留火种和防火,就在东方江边的白查村,是黎族村落的传统文化保存最为完整的,据调查,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村里有专门的人负责看守保留火种,村里儿童不得接近火种,而且在村中有着防火钟,只要钟声一想,全村的人就知道着火了,立即参与到救火之中。   推荐阅读:裕固族礼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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