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习俗

时间:2012-06-29 11:03:52 作者:azg168 祥安阁风水网

  高山族风俗

  高山族是台湾省境内少数民族的统称,高山族民族来源是多源性的,但主要来自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古越人的一支。自汉族居民移居台湾后,原住民族分化为两部分:一部分定居平原,与汉族融合,称为平埔人,另一部分仍定居于山区,受汉族影响较少,至今保留着原住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特点,现在所说的高山族,一般指这一部分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中央山脉和东南部的岛屿上,少数散居在福建[图库]、上海、北京、武汉等地。 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
 
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他们口头文学很丰富,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等。高山族人大多数从事农业,少数捕鱼、狩猎。有雕刻和编织等手工艺。

     习俗

  妇女怀孕后忌用刀斧,忌食猿肉、山猫肉、穿山甲肉和并蒂果实等;妇女用的织布机男人不能随便摸弄。在欢庆的日子里常用一种木质的、雕刻精美的连杯,两人抱肩共饮,以表示亲密无间,如有客至,必定要杀鸡相待。宴客时先把鸡腿留下来,待客人离去时让他们带在路上吃,意为吃了鸡大腿,走路更有气力。

     婚俗

  婚庆时,将小米磨成粉,加水搅糊,包入鱼虾(虾露出尾巴),捏成鸡蛋大小的团,置于沸水锅中烧,熟后捞出食用庆祝。

     食俗

  以稻米为日常主食,辅以薯类和杂粮。在主食的制作方法上,大部分高山族都喜把稻米煮成饭,或将糯米、玉米面蒸成糕与糍粑。

  高山族蔬菜来源比较广泛,大部分靠种植,少量依靠采集。常见的有南瓜、韭菜、萝卜、白菜、土豆、豆类、辣椒、姜和各种山笋野菜。高山族普遍爱食用生姜,有的直接用姜蘸盐当菜;有的用盐加辣椒腌制。

  肉类的来源主要靠饲养的猪、牛、鸡,在很多地区捕鱼和狩猎也是日常肉食的一种补充,特别是居住在山林里的高山族,捕获的猎物几乎是日常肉类的主要来源。

  高山族过去一般不喝开水,亦无饮茶的习惯。泰雅人喜用生姜或辣椒泡的凉水做为饮料。据说此种饮料有治腹痛的功能。过去上山狩猎时,还有饮兽血之习。不论男女都嗜酒,一般都是饮用自家酿制的米酒,如粟酒、米酒和薯酒。

     节庆

  高山族性格豪放,喜在节日或喜庆的日子里举行宴请和歌舞集会。每逢节日,都要杀猪、宰老牛,置酒摆宴。高山族节日宴客最富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用各种糯米制作的糕和糍粑。不仅可作节日期间的点心,还可作为祭祀的供品。也将糯米做成饭招待客人。

  高山族各族的祭祀活动很多,诸如:祖灵祭、谷神祭、山神祭、猎神祭、结婚祭、丰收祭等种种,以五年祭最为隆重。届时除摆酒席供品外,还伴以各种文体活动。婚礼及宴请的场面十分丰盛和壮观,尤其要准备大量的酒,届时参加者都要豪饮,并有不醉不散的习俗。“丰收祭”这天,族人自带一缸酒到场,围着篝火,边跳舞、边吃边饮酒,庆贺一年的劳动收获,每年举办一次。

  高山族习俗-丧葬

  在许多民族的观念中,死亡是很神秘的事情,高山族也不例外。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因此有强烈的崇拜祖先的观念,各族群都有祖灵祭祀。他们把灵魂分为善恶两种,死亡也分为善死与恶死。善灵自然是善死的灵魂,即祖灵,是要祭祀的;恶灵是指死于非命的人变成的,这些恶灵常常在人间做怪。对于恶死之人,多采取简单掩埋法,死地多插标识以避之,居室亦多废弃,或请巫师禳逐。对于善死者就有许多收殓和埋葬等仪式,各族群形式不同。

  平埔人  

  平埔人把死亡叫做“马歹”、“麻八歹”、‘猫描产”。把恶死定义为:自杀、野外暴毙、出草战死等。草草掩埋了事。  

  对于善终之人,各地区的埋葬方法又有不同。有的男女老少皆裸体,有的用鹿皮包起,有的用草席裹起,有的用棺木,有的用石板,还有的用大窑缸及竹编器,种类很多。殉葬品有用死者生前文物、器皿或杂物的一半。死者葬于厝内、厝边或山上,也有葬于竹图之内,盖一小茅屋,上插鸡毛和小布旗。  

  丧服的颜色也不同,有皂色、白色丧服,也有披乌布于背或绊乌带于肩。服丧期,短的十天,最长的有一年,这期间不能着华艳服饰,也不能有任何歌舞欢宴之举,甚至农事活动也受到短时间的限制。

  阿美人  

  当病人病危之际,家人就开始为他洗净全身,换上干净衣服,搬到另一处居住,然后请巫师持香蕉叶呼男神、女神为病人禳祓。如不能好转就要开始处理后事。亲族全体要齐聚病人身旁,病人如果清醒,就向家人留遗言。气绝后,如果是男人死了,就由其兄弟将金属饰物放在死者的手中,左授铜铃,右手项链,盛装衣冠,扶头向南,妹妹将特制的糕放于死者背甲中,将其生前所用的枪及祭器悬挂门首。死者如为女性,则由年长之姊妹,置饰物于手中,将跳舞时的盛装盖于尸首上,做糕放在方袋中,将此干粮袋与祭器悬于门首。  

  埋葬的仪式在当日或次日进行,采取室外土葬的方法。先装殓,然后通知同族亲戚。亲戚得知消息后即来参加葬礼。死者的兄弟及伯叔或子侄,须参加掘墓工作。墓设在室外的院落中,南部阿美人常常在住屋的北侧掘墓。死者的后代中的四个人,立于墓的四角,依长幼次序掘土,近亲相助。以木板架尸床,下葬后,用土掩埋,再以卵石排成圆形作为标记。北方的阿美人还要在墓穴的四周,排插木桩木板为壁,盖上茅草后填土。更早些时候的古墓有用石板为壁的,还有用陶罐及粟作为殉葬品,陶罐放头上方,粟穗放身体两侧。参加葬礼的人,须用柏叶及芭蕉叶插在头上及腰间避邪。葬礼后,还要给每一位帮忙的人一件铁器,给抬尸的人一件衣服,作为谢礼。  

  下葬后的当天,要请巫师主持送灵仪式,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姐妹都可以单独举行送灵仪式,以寄托生者对死者的哀思。  

  次日,助葬的亲属都集中在丧家,由巫师禳祓除秽。当晚又由巫师用陶罐请回亡灵,迎至房屋中,用芭蕉叶禳祓,以糕、酒、槟榔作为祭品,称回灵礼。之后又行出渔利,所有这些之后,葬礼才算结束。

  泰雅人  

  泰雅人认为死亡是灵魂出窍不归。凡是在家去世,而且有亲属在身边的,就是善终;死于野外、被害等非常自然死亡,以及自杀、难产死亡等均属恶死。  

  善终之人断气时必须由亲人抚其右手,如果断气时没有亲人在场,也是不吉利的,需要请女巫禳祓。断气时。亲属应让死者合上双眼,如果眼白外露,就会被认为家中还要继续死人。断气后,由亲人为其梳洗,换上盛装,穿胸衣,戴首饰、耳饰、臂饰,用一块布铺在地上,把尸体放在上面,并将死者的手足屈于胸前,做蹲踞状,然后用番布把尸体包起来,用带子缚紧。死者断气时,在其床下掘圆穴,深五六尺,将尸体下葬,多数面向河岸。死者用的刀、烟斗随葬,上盖石板,盖上土弄平整。死者的遗留衣物和剩余墓土,运至野外偏僻处丢弃。参加埋葬的男性近亲,必须到海边洗净身体,身上所穿衣服,一并藏于隐蔽处。丧家还要每天把饭放在竹筒内弃于山野。  

  死者断气时,即将炉火与木炭弃野外,另起新火。家人全体休息数日,不在外走动,不梳洗,饮食由近亲邻居供给。丧家不参加祭仪欢宴,不饮酒歌舞。守丧的时间长短,各地有所不同。从15 天至1个月不等。送灵归来后,就可到丧家饮酒,也就表示一切恢复正常。  

  对恶死之人,泰雅人采取就地掩埋的方式。难产死亡或无亲人送终的人,全家要弃屋出走,另建新居。埋葬的地方和弃屋处插上荻草作标识,禁入内。还要请巫师驱恶灵。

  赛夏人  

  赛夏人认为生灵从身体中出去了,也就是死亡了。衰老及病死为善终,横死与战死为恶死。恶死者,除氏族中年长者,其他人不能触其尸体。横死者由首先发现者告知其亲族,就地掩埋,举火行家,在掩埋处堆石以示禁忌。善死者,于弥留时家人须将其移于地上,凡在床上也为恶死,家人也须弃屋,另建新屋。病危者临死之前需移于地上,家人为之洗浴,断气后,为其更换盛装。然后扶立坐起,两腿屈于胸前拥布包。家妇煮饭,用饭数粒塞进死者口中,作为辞食。  

  祖父临终时,长孙需用右手触祖父右手,长子则将其父右手拇指的指甲剪少许,插在自己右手拇指指甲中。这一特殊习俗,表示将死者的生产技能全部承袭下来。妇女死后,先讣告其娘家,等到其母来后,才得埋葬。丈夫及亲生子女不得触及尸体。如果死在娘家,需要夫家来人才能埋葬。葬礼由同氏族的人参加,葬于野外僻静处,穴深三四尺,由最亲近的亲人背入墓穴,以左脚腕尸入穴,尸入穴中以面对东为吉,面向上或向西为凶。入穴后以包尸布盖上,将随葬品放入,两人往尸体上撒盐,再盖上茅草,填上踏平,用短竹竿插墓四周,并以石块围砌。

  布农人  

  布衣人认为病死在家中的为善死,凡被杀死、路毙、淹死、烧死以及坠岩、被野兽毒蛇咬死,都为恶死。恶死者就地掩埋,无任何仪式。而恶死者家中的东西,对他人来说,一律是禁忌。  

  善死者断气后,家人移尸于地上,扶成坐状,使其股肱屈于前胸处,用藤条或布带缚之。在室内掘墓穴,深1.5米,直径1米,以石板为壁。掘墓穴只用掘棒不用锹。下葬时男性面向东,女性面向西。死者日常衣服器具全部随葬,惟有皮革不能随葬。穴上盖石板,再填土。

  曹人  

  曹人认为衰老死和战死都属于善死,自杀、他杀、路毙、溺死、夭折或被巫术咒死、毒蛇咬死都是恶死。  

  在善死者弥留之际,就要将其移置屋子中央地上的草席上,并换上盛装。男穿长袍,以红布翻向外,穿套裤及套袖,戴羽帽;妇女以黑布裹头,着上衣及长裙,换好衣服后使其仰卧在草荐上。气绝后,扶其坐起,屈两腿作蹲踞状,以两手抱膝,缚之。并用三根棒支持身体,使其僵坐不倒。然后就在室内挖墓穴,穴为圆形,直径1米、深15米,将尸体用布包裹,坐于穴中,面向正门。死者生前的衣饰、烟具,填入穴内,武器不能殉葬。穴上盖石板,埋上土,用脚踩实与地平,然后在墓上燃火烤干新土。当晚近亲就寝于穴地上,以慰死者。  

  墓为一人一穴,夫妇不合葬。恶死者大体就地埋葬,战争中死去的人,则弃尸不顾,或仅用茅草掩盖。小孩夭折则埋于野外,并在葬地用茅草在树上结上标志,以示禁忌。

  鲁凯人  

  鲁凯人认为病死在家中为善终,死在户外、自杀、他杀,或被巫术致死为横死,难产死亡亦为横死。对善终者要换上盛装,上下肢屈于胸前作蹲坐状,用布包扎紧,并在肩部打结,然后从床上移置室内石床上。停放后,向亲族、亲戚报丧。凡近亲接讯,即往吊祭,从表兄弟姊妹以内的亲属关系皆须往吊祭,各方近亲穿礼服前往丧者家中,围尸凭吊,诉述死者生前事迹,呼嘘哭泣,表示哀悼,这种哀悼方式要进行一天一夜。死者也埋葬于室内。

  排湾人  

  排湾人也认为病死在家中是善终,摔死于野外为横死,妇女难产为恶死,一岁以内婴儿夭折,无善恶之别。对善死者要由近亲梳头更衣,男性头上戴花圈插羽毛,头人四根,武士两根,普通人一根。女性头巾中塞槟榔子,背负背袋,内放发火器、银币及小刀等。然后把尸体移到地上,将上下肢曲折,缚于胸前成蹲坐状,以布包尸,只留头部露出。亲友闻讯前来吊祭。每人依次触死者的右肩,致惜别之意,并颂扬死者生前的好处,安慰遗族。尸体由最近亲的男性抬至墓地埋葬,由兄弟或儿子将尸体放置墓穴中,下面铺上席子,让死者蹲坐其上,面向东方。上盖石板,覆土后再盖石板。再由同族长老用猪皮、猪骨对亡灵作告别仪式后,返家。  

  排湾人的丧服比较讲究,男子头上缠丧布,穿背衣、肩衣。女子盖丧巾、披肩衣、挂胸巾。男女头上都是黑布加织绣的丧服,经济条件差些的佃农就用黑布做丧服。  

  对于横死的人,则由近亲男性至出事地将尸体运回,在停尸地取一块石头带回去,在女巫主持下,近亲男子为其装殓,即日埋葬,除近亲外,其他人避免参加。

  卑南人  

  卑南人也有善死与恶死之分。对于善终者,由家人和近亲装碱。主丧人以一粒槟榔放在死者右手中,手持琉璃球三粒,从头至脚抚尸一周。然后将珠塞入一粒槟榔实内,留在家中,象征死者之灵力。之后移尸于中柱下,将上下肢曲屈胸前,用布缚之,背靠中柱,接受亲友的告别吊祭。在室内掘墓穴,深五六尺,氏族长老将玻璃球抛入穴内,然后把尸体放进墓穴,头向西,面向上。死者衣服、饰物随葬,男性还置腰刀一把,女性置锄一把”。先由长女撒三把土,其他近亲各撤一把,然后覆土。死者的配偶则把床移到墓上,与埋尸倒向而睡,是为陪灵。  

  对于恶死者没有停尸祭告仪式。如果是妇女难产而死,则须迁居四次,以避之。

  雅美人  

  如果家中有善终者,家人先伐竹竿在住宅周围筑起篱笆,表示丧忌。亲戚们围在死者周围,以刀柄触地板哭泣,丧主立于屋顶咒骂恶灵。装殓也由近亲执行,曲肢裹好后抬放到屋外的坐石上,让亲族作告别祭。然后由丧主背运尸体至墓地,墓地选在海边树林里,掘穴埋葬。尸体放入穴内,解开绳索以木板盖上,然后覆土掩埋。也有崖葬和垒石葬的。

  高山族习俗-婚恋

  高山族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之间不通婚,如有违犯者将受到严厉的制裁。阿美人、泰雅人、排湾人地区的青年男女有恋爱的自由,通常是劳动中选择对象,此外在唱歌和舞蹈等活动中也都能得到公开恋爱的机会,但结婚必须取得父母的同意。在布农人和曹人地区,男女婚事是由父母包办的。赛夏人地区有的实行交换婚姻,在个别的地区也有指腹为婚的,但为数极少。排湾人地区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头目有纳妾的,曾引起群众很大的反感。结婚的年龄,在各个地区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阿美人居住的地区,男女在十四、五岁时就被编入“巴卡露该”(少年组),在集会所锻炼三、四年以后升入“戛巴哈”(青年组)。这时男子取得成人的资格,可以结婚。泰雅人、布农人和曹人地区,男子在十七、八岁时,熟悉农耕和狩猎之后才算成年。高山族的女子在十五、六岁熟练编织的技术时才能结婚。总之,青年男女都要经过一定时期的锻炼,并通过一定的结婚仪式才能结为夫妇。阿美人与其他高山族地区不同,男人结婚后要入赘女家,曹人男子结婚以后有随妻到岳父家帮助劳动的习惯,时间少则一、二年,多则五、六年不等,生一子女后才能回到自己家里。

  布农人、曹人、赛夏人和雅美人地区均系长子继承,如无长子大都是招婿继承之。阿美人在社会组织上还带有一些母系氏族制的残余,男子入赘女家,家业均由长女继承,女户主掌握一家的管理权。排湾人地区的人民不管男女一概由长子或长女继承。泰雅人地区男子结婚后大都分家独立生活,父母往往跟幼子在一起生活。

  1.婚姻形式、家庭伦理。从有文献记载始,婚姻制度以严格的单偶婚为共同特点,大致流行下述婚姻形式:

  招赘婚:主要流行于平埔人、阿美人、卑南人与排湾人,它是原住民因袭历史最长的一种婚俗,文献多称“牵手”婚。平埔人以自由恋爱为前提,男女答歌相慕悦而后成夫妻;阿美人女方主动求婚,并到男方帮忙家务如男言满意即可订聘。婚礼一般在女方举行,婚后男子地位低于妻子;相反,卑南人男方主动求婚,并请会所长老作媒,婚礼在男方举办,入赘后男子地位高于妻子,排湾人贵族女长嗣为确保世袭特权,也行入赘婚。

  嫁娶婚:明清以来,父系制的发展以及汉族婚姻文化的影响,嫁娶婚逐步推崇有加;相反,贬斥暴力、淫乱、无礼、自私、鲁莽、轻浮、虚伪、欺诈等等品质,对杀人放火、殴斗、偷盗、通奸、懒惰等高为丑陋,深恶痛绝并严惩不贷。

  家庭伦理同样以尊卑长幼为圭臬,无论母系或父系氏族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虽然由彼此的地位与作用所决定,但是,涵濡德化,尊卑有序,母女(子)情、父子(女)情、夫妻情、同胞情、亲家情、甥舅情、姑侄情、婆媳情、翁婿情,等等,充满着原始时代意义上的殷殷爱心与融融天伦。

  传统伦理因袭既久,潜移默化,使社会陶冶出单纯朴实的人际关系与道德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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