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诀侦破大案

时间:2011-09-08 11:34:36 作者:azg168 祥安阁风水网

  金口诀侦破大案

  案件为九六年鞍山第一大案——特大盗窃。电视台、电台. 报纸均已详细报导。主犯被判入狱十二年。
  九六年正月初七晚上,与儿位好友到一酒店新春聚餐。吃完饭后,其中一朋友突然发现放在身边右后侧的手提包不见了,内有现金一万元、信用卡、身份证和手机,价值共四万余元,其中三万元是用来置办婚姻的。大伙一下子兴趣全无,皆观于我。我知道我此时的重任——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了:我们回忆了一下:酒店内只有三桌客人,一桌是两位女士,离我们较远,还有一桌是几个青年人,其中有一个穿白色西服的尤其引人注目。因为没有外人来,故案犯只能是就餐的客人,而我们对面楼上一着西装的客人嫌疑最大,只有他们在打电话时靠近我们两次,但他们已结帐离开了。酒店内只剩我们和另外一桌女客人。当时即以服务员所提供的七套餐具的七数为地分,立课为:

   丙子、庚寅、壬辰、庚戌时
      丙     相
      癸卯    旺
      丁未    死          
      午     相
  解断:
  1 课中用爻为丁未,代表受害人;贵神卯木,卯木太冲为贼人,代表案犯。
  2 卯木克未土为贼动,主丢失、偷窃之事。但财爻未土虽处死地,却逢空亡,即此课贼动落空,主不失财。
  3 用爻丁未处死地,逢空亡,主见凶不为凶,为虚惊一场。
  4 癸水中藏亥,亥卯未合木局,主团伙作案。
  5 用爻丁未处死地,课中又合木局,未为木库,处死地则为墓,即卯木入墓,主贼必被捉。
  6 课中丙丁为半三奇。癸水本应绝丙火,但其贪合卯木而忘绝丙火,故课中丙丁半三奇成立。断其意外捕获罪犯!
  7 卯戌合、戌刑未,故断贼在戌时作案。
  8 课中四位贵神卯木旺而生丙火,为自焚之象,由此更可断定:贼必被捉!
  9 亥时,卯木被合住而入墓,故断亥时案犯被捕。
  10 贼入墓,墓死忌冲,丑冲未,故断贼必在东北丑位被捉.
  综上所断:此财不失,进入亥时,人可意外捕获!当往东北方向捉贼.
  言毕,受害人和另一朋友(为警察)及店主马上驱车前往东北方向巡捕。我们余下几人在酒店静侯回音,时间已接近九点了.……二十分钟后,电话铃声突然响起,传来受害人惊喜的声音:人已捕获:正在往回返。众人惊喜至极!
  案犯共二人。在东北方一工地附近,正招手打车时,恰好被我们车上的警察所认出,并确定其中穿白西服的即是吃饭的客人之一。于是马上开车过去,别住出租车,前后围堵,捕住二犯。随车即审,案犯当时就供认:手提包藏在工地的搅拌机中!押人,起赃,分文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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