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象数《易》原理之发微

时间:2011-09-02 11:24:12 作者:azg168 祥安阁风水网

      京房象数《易》原理之发微
    
关于象数学的重要性,可通过《易传》来说明。考察《易传》文句,可知《易传》的作者是从观察天地万象来出发,上升到抽象的思想领域,构筑了天地人三才的义理系统。这一过程显示出,义理的产生实在离不开象数的根底。在汉代象数学里,京房《易》说的影响甚为深厚,探究其学说之前有三项重点必须在此讨论,分别是音律与天象的联系,气的阐释,以及天人感应的探讨。
一、关于音律与天象的联系
据《吕氏春秋.音律》及刘歆《三统历》,了解“时”之异常导致“律”的不同,可了解“气”之阴阳形态,也是因“时”而异。例如十一月之时,阳气伏于地下;六月之时,阴气受任于太阳。“气”与“风”的联系是明显的,盖天地之气,可以生风,由“风”可知“律”之变化。“气”有“位”的差别,这种“位”体现于《易》卦中,即是干之初九、坤之初六长等。律有长短,或长九寸,或长六寸,这种长短与气、风之变化,似有其对应关系。由“时”、“气”、“位”的交互变化,可得其卦象,而推知某个方位发生事及其物之外形、颜色和内在属性。《三统历》说“五声之本,生于黄钟之律”,是以知声之发出,律有不同。律,用现代语即“震动频率”。“震动频率”的不同,即使在同一时段,之间也有“数”的差异,故律随着时变而“或损或益”。“天地之气合以生风”,风之生由于气的流动,声音之发也藉由“风气”,用现代语称呼即“空气”也。此“五声十二律”,声律之异,由耳得以感知其差别。不仅如此,“五色”亦有不同的律,眼睛亦可感知“五色”的差别,乃由于光的频率之差异也,而光按其义亦属于“天地之气”之一种。十一月子、至十月亥,原本是时间概念的描述,但又是指太阳与地球位置及日照之异,此“时”与“位”之异,导致传递之“声律”及呈现之“色律”的不同。
京房《易》以音律配卦为基础结构,大体上是以五音十二声组合成六十律以配六十卦,以之占阴阳风雨寒温。京房后学阐发此法演变出“风角”、“鸟鸣”之说,其理是用“风”的震荡达到“气”和“律”的传递,而进行感通的连系。推究音律配卦的起源,可上溯到秦代以前。关于五音,秦汉之际的《吕览》及《礼记.月令》已将五音和五行、五味、五方、五色等相配,将属于音律的五音与方位、颜色、味觉以及内在属性加以搭配,其效能是藉由音律的变化及特征,可以推知某个方位发生事情及其物的颜色和内在属性,或者藉由某方位的来风或鸟鸣声,而推算出某时地所发生的异象。
二、象数学中的气概念
中国学界或以“气”为哲学唯物论的范畴,或以“气”为宋代哲学形上学的范畴。而以京房为代表之古代象数学家也常论“气”,对此种气的概念当做何解,乃是学界重要的课题。今据《汉书.律历志》、《汉书.京房传》及晚出的《京氏易传》,对此问题做一初步的论述。
《京氏易传》虽可能晚出,我们仍可从它的一段话里,找到针对汉《易》之“气”在义理上的诠释。《京氏易传》卷下说:“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有无。且《易》者,包备有无,有吉则有凶,有凶则有吉。生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从无入有,见灾于星辰也,从有入无,见象于阴阳也。”这里说先圣所建立《易》的道体,是维系于阴阳二气相感,然则道体并不是全然在于感官的可见可感,也非全然只在可见可感之物才能彰显道体。《系辞》谓“吉凶以情迁”,就是因为人容易眼见为凭而固执以己见,因此吉凶无法由自己所掌握,未来遂有不可预测的变化。于是《易》所以垂教,就在明其道体广大,太极收束于一而包备万象。《易》所要诠释的道理取材于五行,显象于八卦,而五行、八卦也是在摹拟于天地有无之象,正因为天地人三才原本是由道体分化出来的,所以从观察天之星辰或地之风声鸟鸣所显现之“有”,可以推知未来的吉凶祸福。
先秦已有“《易》以道阴阳”的断语,“阴阳”的概念是抽象的,在人可表现为男女,在物理上可表现阴阳二气,在《易》卦则为阴阳二爻。而阴阳之“悬象着明”,应以日月最大。阴阳二气显现在生活经验最大范围,《系辞》明示“寒暑相推”、“日往月来”为变化之“象”,中原人士将这变化之“象”发挥在“时”的概念上,藉由阴阳二气所呈现的“次序”及“累计”特征,并利用干支符号来表达而开展天道连贯化的“数”。在“位”的概念上,人们将阴阳二气加以二分,于是有东西南北中五方,将五方与生活经验的五行四季相配,而衍生地理分野之“数”。《周易.彖传》说“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地道符号化的五行上升与四季、干支相配而天道化,天道符号化的干支时辰也下降成方位而地道化。就“象数”的宇宙论来讲,阴阳二气构成万物,虽然天地、上下、男女无不阴阳有别,有“象”便有“数”,然而其间仍变动不居,隐藏有气的往来,让彼此流通产生变化,以维系住背后那大一的本体。此气的往来藉由风或音声来传递,风疾缓变化或音声的清浊形成“律”。此“律”无不呈现其“次序”及“累计”,而与干支时辰、五行又有牵涉。例如十二月是“日往月来”的循环“律”,二分则成为“寒暑相推”的二十四节“气”。依照中原人士的各种经验,包括触觉的冷热寒暑、味觉的酸甜苦咸辣、视觉的黑黄红白青、东西南北中以及听觉的宫商角征羽,每种事物征象都存在其特定的频率,在生活中频率彼此交错着而影响彼此的取舍进退。
《汉书.京房传》记载,京房本姓李,而推律自定为京氏。而《抱朴子.内篇.仙药》言:

  按《玉策记》及《开明经》,皆以五音六属,知人年命之所在。

  萧吉《五行大义》“论纳音数”一节更说到:

  纳音数者,谓人本命所属之音。音即宫、商、角、征、羽,纳者取此音以调姓所属也。

  其与京房律说不二,而更为详尽。《中庸》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每人天命不同,性亦相异。按照汉代五行家的说法,人性因五行之组合而各不相同,皆有其本命所属之音,所显现的气和律也各有差异。所谓五音,即为五种由五行所构成相异之气的质性,以今语表述即是元素构成有所不同,其密度的差异也影响到震动频率的高低及传导的急缓,形成形势各异的律动状态。《抱朴子.内篇.仙药》说:

  一言得之者,宫与土也。三言得之者,征与火也。五言得之者,羽与水也。七言得之者,商与金也。九言得之者,角与木也。

  然则一三五七九的五音数是与五行质性有绝对关系。从《黄帝内经》可以得知,在出生时辰的安排下构成本命的某种特殊之性,其气血的运作,今称血液循环、呼吸循环,乃至于神经传导作用,都形成个别的律动,则所谓“律”非只谓音律,人体内部循环及其外在的应对往来,无非是律。其人体五脏六腑之气有旺有衰,旺则显出特殊个性,衰则形成某种需要,其接触到外界所产生之情和发出五脏六腑之气,也各有拙巧取舍,感而动之以骋其口音也都各有其旋律。因为人组合的性是天所赋予的,《周易传》说“随时之义大矣哉”,人出生时辰即有其“位”,时辰的五行不仅构成本命之位,也组成五脏六腑之位,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格局。所以本命五脏六腑之气,不仅和地道干支有气的冲折,也和天道干支之气相感相通。天地二道干支五行的轮转,其透出的气律随时变化,亦无不穿透人体而影响着性命所拥有的气律。
《干凿度》云“大极者,未见其气;而大初者,气之始”,《周易传》说太极生阴阳两仪。就宇宙论来说,天地万物皆为个别之体,形体由两仪之气聚集而成,不同的物象,其“气”也有不同结构状态,所产生的各种“律”,其“数”必然也有差别,例如晋代纳音数将宫征羽商角,各配以土火水金木五行之气及一三五七九之数。其间的交错冲折以五行生克显现,天地万物内含五行之气,感于物遂动,动则发音而生其律,透过风声音情,外物遂能与人体感官的五行相互感通。就本体论来说,阴阳两仪之气律的流动乃维持其大一太极之形上整体,此整体则无所谓天地、上下、男女、物物之别。
汉代流行以律配卦,其中就属京房为最具影响力。其六十律乃从十二律配五音而来,《后汉书.律历志》记载:
  
受学故小黄令焦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

  是十二律依照“累计”、“次序”两个要件,以三分为准,三分取其二是三生二,三分取其四是三生四,而阴阳相间。这些都是指震动频率的依序加减。京房又说:

  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征以类从焉。

  是中孚卦气为六十甲子日之阳气初首,其气的震动频率做为一切他律的准则。“律”即物体的取舍动作形成外在的震动频率,与物体本身五行之“气”所蕴含其内在本命属性的五“音”,彼此相配成足以象征万物取舍动作的六十律。孟喜十二月律配以七十二候,即表示十二月各节气因天道变化,使天气震动频率各有不同,而导致风的传递有缓急之异,显现在卦爻便是位的不同。京房又说:“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京房六十律,每音配其律各统一日,就其卦可以推知某人事其外在的震动频率的“律”,与其本身所蕴含其内在本命属性的五“音”,此“音”配“律”从其间的生克冲合当中,推知某人未来的运势走向和阴阳寒燠风雨的变化。此“音”配“律”后来变化出的魏晋时“纳音”。“纳支”也是遵循这个基本原理,只是以干支代替音律,方法则由消息候气转为筮占。
三、天人相感的探讨
汉代另一学术特色便是天人相感说,用玄学思想将天人感应发挥得淋漓尽致者,以魏代管辂最为神妙。从他的谈论纪事当中,得以了解汉代天人感应思想的真谛。《系辞》说“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而管辂踵蹈京房,也提出声律与情变相感之说。他认为从声音的角度,足以“天地相感,金石同气”。在象数方面,管辂掌握五行水火之情,而谓“阴阳之数通于万物”,藉由蓍筮显现天地“墟落与运会”的象数状态。在象数《易》学基础上,管辂藉清谈以“入神”,他的“得数、得神”之说,使象数《易》学与玄理相结合。孔子罕言性与天道,管辂却主张“性通”、“妙合”。他虽说过“言之难”,但若“辞妙于理”,就可以得其“清言”。管辂的性理之说并没有违背儒家人道之旨,所以他举“仁”道“礼”,能“谦愚自处”。他以为做为一个卜者要具备“多发天然”之资,理应“法天地、象四时、顺仁义”,求其“至精至妙”,方可成就“圣人之道”。
    以管辂的看法验证汉代天人相感的救灾思想,就不难理解他所谓的“性通”正是由无我而回归于大一的境界,这种境界在去除私欲妄想之后,遂能与鸟兽之音情相感通,故能与万物“妙合”,体其道体之“枢机”。儒家的“仁”、“礼”,道家的“谦愚自处”,都是为了做到大公无私,而识“仁”守“礼”正是去除私欲妄想之良方。汉代天人相感说,都认为灾异是主政者失德逞欲的结果,于是主张君王修德以消弭灾异,修德便是要求君王发挥其主动性。天道感应在人德,见于老子之论述。老子说人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天道则是损有余以补不足。主政者若失德诸如苛政敛财、铲除异己,便是处处在做损不足以奉有余之事,则天道将反其人道而行损,于是降灾异以告诫,令君王损有余以补不足。所以君王做到识“仁”守“礼”,其损自己之有余以补他人之不足,便能显现出与天道人德相契合的正面意义,所以天所感应便是降下祥瑞。战国墨子著述有《天命》、《明鬼》,其藉由天之鬼神以赏善罚恶,赋予天以人性面的处理方式,认为人帝上面仍然有一天帝,主要目的在施行一套诫律,上下都凭此诫律维系整个团体的运作,如此一来人君也因为畏惧而只能被动地配合。汉代天人相感说则以君王主动修德为诉求,“天”只是做一个感应的对象,“天”的变化仍然可以在卦爻找到征兆,君王主动修德是改变时运、扭转善恶的根本源头所在。
结论
圣人之观象制器,是以卦象模拟物象。物象之变化导源于情迁而引致卦象之变化,而卦象之变经过累计化和次序化,从而有“数”。可肯定每卦“象”的背后,都有一“数”与之对应。由“数”的概念又生出“时”的概念,所谓“时”也和卦象之“次序”、“累计”相关联。不论是天干地支、四季或节气,或六位所显示的内在架构,皆先有“象”后有“数”,再有“时”。关于此种“象、数、时”的程序,在《易传.系辞》中有明确的记载。《易传》屡言“时之义大矣哉”,涵义均在于此。正由于上述程序以“象”为基点,《易传.系辞》才断言:“易者,象也。”这证明“象”是非常重要的,象数学是极有价值的。
汉代象数学不离五行,五行之每一性能是感于物象而产生的集体概念,它们又被安排成前后的次序性,所以五行和八卦一样,仍然是由“象”所构成的一种有次序之“数”。这种“数”不只是抽象概念之符号而已,它们是根基于中原人士主体的综合感觉。从空间概念来说,四方加中央,于是得以和五行相配;四方加四维,于是得以和八卦相配;从时间概念来说,地道范畴的五行上升去和天干、地支相配,干支于是各别带有五行的性能;以音律概念来说,五音有各自的五行属性,可与六律六吕相配而成为六十律的系统,从战国秦简《日书》所载的律法到京房律法,都是如此构成的。每个“象”背后都是一个“数”,均可纳入卦中而为“参数”,后世遂由此推衍而形成八宫卦配纳音、干支、五行的占式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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