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自治州的介绍

时间:2009-07-09 20:14:59 作者:azg168 祥安阁风水网

  

  克孜勒苏自治州概况

  自治州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自治州的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各项事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特别是交通、通讯、农田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更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为自治州的大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给自治州的大开发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近年来,自治州的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在狠抓硬件建设的同时,也特别注重软件建设的配套。特别是花大力气抓集中整治、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了自治州的社会政治稳定,如今,全州上下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呈现出一派繁荣兴旺的景象。

  面对党中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良好历史机遇,为了广泛地招商引资,促进自治州经济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自治州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制定或正在制订一系列更加优惠的政策,筑巢引凤,以吸引人才、技术和资金,共同开发这一方热土。克孜勒苏,这个位于祖国最西部的神秘、美丽的自治州,正以她崭新的面貌,笑迎八方佳宾来此一显身手,大展鸿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结硕

  克孜勒苏自治州是我国唯一的一个以柯尔克孜族为自治民族的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州,自治州成立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各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迅速发展,全州各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解放前,柯尔克孜族人民同全国其他兄弟民族一样,深受阶级和民族双重压迫,长期过着政治上无地位、生活上无保障的牛马般的生活。解放后,在中国**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柯尔克孜族人民跨入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共同发展的新时代。1954年7月14日,根据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柯尔克孜族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成立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在柯尔克孜族的发展史上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自治州成立40多年来,柯尔克孜族人民充分享受国家《宪法》规定的各项自治权利,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政治体制的健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进一步落实,自治州的民族区域自治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1979年,自治州恢复使用了柯尔克孜文字,成立了柯尔克孜语言文字改革委员会,同时要求在柯尔克孜族中、小学校中使用柯尔克孜族语育文字进行教学,柯尔克孜族的自治权利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后,同年l0月,经自治区批准,自治州境内又成立了塔尔塔吉克民族乡,境内的塔吉克族人民也同柯尔克孜族人民一样,充分享受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阳光雨露。自治州的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也有了新的认识,他们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制订了自治地方的方针、政策。1958年,自治州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即通过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6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又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制订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治条例》。《自治条例》对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发展自治州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和体育等事业的自治措施,均做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这些自治措施,保证了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运用区域自治的权利,根据地方特点、民族特点和经济特点,灵活多祥、扬长避短地进行自治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自治州的经济文化事业。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的干部,监督政府机关的工作,制定地方性的政策法规,自主地管理自治州的内部事务,充分地行使自治权利。

  建州以来,自治州的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长期坚持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尤其重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既注意了数量上有计划的扩大,更重视在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上的培养。1999年,自治州的少数民族干部已达16454人,占全州干部总数的77.42%,其中,少数民族科技干部人数已达12282人,占全州干部总数的57.79%。历届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州州长均由柯尔克孜族干部担任;柯尔克孜族人民还选出自己的代表,参加全国和自治区的党代会、人代会,同全国各民族优秀代表一起,共同商讨国家大事。为了提高后备干部的素质,近几年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选拔后备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培训,其中有不少少数民族干部,他们刻苦学习,联系自治州的实际情况,有的写出了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有的借发达地区之矢,攻自治州之的,已制订出起点高、目标远的本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规划。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代接一代的传下去,自治州的各类大、中专学校和普通中学都开设了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课,使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在下一代的心中牢牢扎根。1982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每年5月为全疆民族团结教育月后,自治州不但平时抓民族团结工作,而且在每年的五月份,都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积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

  从1986年起,自治州开始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截止到1996年底,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共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县级单位116个,命名乡(科)级单位294个,全州三县一市均已建成民族团结模范和军民团结模范的“双模县(市)”。在自治区的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自治州先后共有10个先进单位、2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并有6个模范单位和9名先进个人先后受到了国务院的表彰。

  由于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坚持不懈地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坚持不懈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大力表彰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从而有效地制止了境内外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州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目前,全州上下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安宁,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

  基础设施完善配套

  自治州成立以来,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自治州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很快,基础设施已初步完善配套,不仅为自治州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繁荣奠定了基础,也为来自治州投资建设者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自治州首府阿图什市的城市建设,经过40多年的发展,市区面积已达十几平方公里,人口4万多人。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阿圈什撤县建市以来,特别是国家批准阿图什市为开放城市、并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后,揭开了阿图什市发展史上辉煌的一页,市政建设日新月异。近几年,为了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州、市政府本着“发展城市建设,提高精神文明,改善生活服务,优化投资环境”的精神,在狠抓软环境治理的同时,科学布局,统一规划,加强硬件工程建设,实现“六通一平”。如今,市内教育、医疗、商业、供销、宾儒、外贸、粮食、邮电、银行、保险、水利、广播电视等大楼建筑鳞次栉比,蔚为壮观。城市绿化也初见成效,市内茵茵绿色,路旁绿树成荫。一个功能齐全、环境优雅的新兴城市,巍然屹立于塔里木盆地边缘绿洲平原上。

  1985年8月23日,乌恰县城发生里氏7.4级强烈地震,县城建筑毁于一旦。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下,乌恰县各族人民克服困难,经过3年努力,建成了一座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美丽的新县城。新城面积约3平方公里,东西宽1.6公里,南北长1.8公里。县城主要街道与抗震纪念碑相衔呈飞轮式,它象征震后的乌恰正在腾飞.现在,乌恰新县城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祖国最西部的帕米尔高原上。

  为了适应伊尔克什坦口岸开放后的新形势。1993年,自治州在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托帕村兴建伊尔克什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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