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结婚习俗特色是什么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具有他们特色的结婚习俗。下面来看一看壮族的结婚习俗特色吧!
壮族结婚习俗特色是什么
壮族结婚习俗
壮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方式有抛绣球、打木槽和对歌等。 抛绣球是壮族赶歌圩时,姑娘们手提五彩缤纷的花绣球,整齐地排队唱山歌,若见到中意的小伙子,便把绣球抛给他。小伙子接过绣球,如果对姑娘满意,就把小件礼物缠在绣球上扔回女方,恋爱就这样开始了。打木槽一般在农历年初举行,最初由青年女子以木棍来打槽,击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大家尽情地欢乐。然后由几个女子击木槽数棍后就唱山歌,接着就有许多青年男子拿着木棍,跑到木槽边来共同敲击,每敲一下,大家就唱山歌,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慕。
在云南靖西一带,有种“隔街相望”的恋爱风俗。每到赶场那一天,青年男女一早就来到街口,男的站一边,女的站一边,仅相隔几步,相互对望。一直站到太阳落山。双方眉目传情,如果有意,就示意对方离开大家。在相望过程中,双方阵营中的同伴有商有量,相互参谋,十分有趣。
广西都安棉山的壮族“三月三”中有一项特别有趣的“碰鸡蛋”的活动。在前一天晚上,青年们特意准备好十几个染红的熟蛋,忙得不亦乐乎。游戏开始时,男女双方各握一个蛋,相对而立,然后手握红蛋相互对碰。如果双方红蛋同时破裂,则被认为两人的命运相连,有缘分,便将红蛋互赠吃掉。如果只是单方面的红蛋破裂,则表示双方没有缘分,只好自己将红蛋吃掉。
一些壮族地区,结婚后,女子有不落夫家的习俗,结婚的当天是在新郎家举行婚礼,并在当天晚上住在夫家,但第二天新娘就得返回娘家居住。以后,只有到农忙时或节日期间才到夫家参加劳动或居住几天。这样要过两三年后,才可以长期到夫家居住下来。此外,壮族还有“招赘”的习俗,入赘的男子要换成女方姓氏,生儿育女从母姓,并可全部继承母亲的财产。 婚礼上吃猪头猪尾巴
有趣的壮族婚俗
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依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壮族有哪些结婚习俗
师宗壮族婚姻按传统习惯大体可分为提亲、定亲、接亲、送亲、成亲、回门等婚礼过程。
提亲:首先需聘请口才好、能说会道的已婚男、女(未离过婚、未死过配偶、儿女无夭折)两人。提亲由两位媒人带着两包红糖、两瓶酒到女方家说亲。
定亲:先由所聘媒人带着鸡一对,酒、肉、糯米各四、五公斤,定婚礼钱20元左右,到女家定亲。近几年礼物、礼钱倍增。
接亲:在结婚的头天,男方应按吃小酒时商定的彩礼备齐——猪肉攻、八十公斤,白酒四、五十公斤,饵块五十余公斤,币200元,送到女方家,并由媒人领着对身着盛装,手提着酥肉等物的漂亮姑娘到女方家接亲。
送亲:送亲要有陪娘一对。陪娘的条件是外表美丽且兄弟姊妹多,若已婚要未离过婚、未怀孕的。
成亲:师宗壮族举行婚礼首先要择吉日吉时,吉时良辰一到,唢呐齐奏,鞭炮齐鸣。
回门:新婚第三天,新娘早起挑井水倒入厨房水缸中,办一桌酒席,请家族近亲、村老、厨师们入席,新娘领送亲者向入席客人一一敬酒表示感谢。
婚后礼俗:解放前,壮族盛行婚后女子“不坐家”的习惯,即婚后第三天回娘家,仅在家忙、节日,由婆婆或丈夫的弟妹接回,在婆家住上。农忙过后即返娘家。解放后,特别是近几年,新娘“不坐家”的习俗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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