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婚俗民俗文化

时间:2017-06-08 16:31:36 作者:azg168 祥安阁风水网
  在《诗经》中也是有着包含婚俗的文化,而对于在古代的婚姻制度中,也是有着不同形式的婚姻制度,而后来才形成了一夫一妻制,在《诗经》中也是有很多爱情诗写到“水”和“舟”。而水、舟这两个意象与男女之间的关系反复联系在一起。从民俗学角度看《诗经》的婚俗文化上大家都会如何去理解的呢,一起来看看诗经中的婚俗民俗文化吧。
诗经中的婚俗民俗文化
  《诗经》中的婚恋民歌之婚俗篇
  采蘋【原诗】                   【今译】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               什么地方可采蘋?南岸河水的旁边。
  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什么地方可采藻?在那积水的山坳。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               蘋草水藻用啥装?就用圆箩和方筐。
  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三牲祭品用啥煮?就用脚锅和土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               祭品在哪里放置?宗庙窗下最合适。
  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祭祖仪式谁主持?斋戒少女莫推辞。
  【解说】
  这是姑娘出嫁前祭祀祖宗的民歌。六问六答,描述祭祀的准备工作,最后点明实施者为少女便戛然而止,令人深思,令人回味。熟练运用设问手法,连问连答,一气呵成。
  古今儿女婚嫁一般都有个媒人,还要祭祀祖宗、备饭菜果品招待亲朋好友;亲朋好友来祝贺,一般也会说些贺喜的话和送些礼品。当今婚嫁习俗是古代习俗的传承。
  报章上曾刊登某些人为儿女大办婚宴敛财的消息。我知道有人按职工花名册发放婚宴请帖,办一两百桌酒席广收财礼的事情。有人因此而丢了乌纱帽的消息也有所闻。这就不是什么习俗了,而是变相诈取钱财、剥削亲友的行为。

  《诗经》爱情诗中的婚俗与民俗
  一.一夫一妻制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曾经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亚血族婚、对偶婚等形态,后来才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女子离开自己氏族嫁到男方,从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计算世系。《周官》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种活动很可能是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过渡形态遗留。至今苗族仍有“游方”等类似社交活动。从《诗经》中可以看出,一夫一妻制已确立下来。《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句子,明显是女子出嫁到男家。《卫风·氓》中,“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从中可看出对爱情的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并有信誓来坚定专一的爱情。这种观念只有在父系社会一夫一妻制确立时才可能产生。至于《鄘风·柏舟》中“之死矢靡他”的激烈誓言,就更加动人心魄了。其《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唐风·羔裘》“岂无他人?维子之故”,无疑是一种与现代极为接近的专一爱情观。
  二.婚礼制度
  周代有一整套婚礼仪式。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序是为六礼。包括:
  (1)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
  (2)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并问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
  (3)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
  (4)纳征。亦称纳成,向女方送聘礼。
  (5)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
  (6)亲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即体现了占卜和迎娶。《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回忆新婚的景况。《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写了情人订婚后,女子仍怕人言可畏。《诗经》中还有对媒的描写。如《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但这并不等同于后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关于这一点在以下还有叙述。
  三.婚年与婚时
  《周官》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越语》勾践法令则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七嫁。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极限,不可超过,可以嫁娶之年则为男十六、女十四。战乱过后需要多增人口时,婚年就早,过期不嫁娶还要受处罚。再来看《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女子心情如此迫切,不能简单地以“有女怀春”(《召南·野有死麕》)来概括之了。
  关于婚时也有规定。《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止。”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媒氏》:“仲春奔者不禁,盖以时过而犹不克昏,则必乏于财,故许其杀礼。”(吕思勉《先秦史》)《卫风·氓》中诗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女主人公提出的婚期正是秋天。在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都要以雁为礼物,有说是取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象征阴阳和顺,也有说象征爱情忠贞。但我认为其初始来源还是与季节有关,以雁为礼则限制了婚礼的季节。正如吕思勉先生分析,秋末至春初是农闲时节,又因收成而有余财办婚礼。可见礼制不是凭空规定,而是与当时社会情况相适应的。(罡风案:由此想到《史记·礼书》中司马迁所概括的“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实礼并不是现代人所臆断的“形式主义”,礼有着更深刻的内涵。)这里补充一句,由古籍“奔者不禁”、“令会男女”的记载看,当时男女交际较自由,《诗经》中大量的情诗证实了这一点。从《王风·大车》“岂不尔思,畏子不奔”也可看出当时青年状况之一斑。当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后世礼教压制下的情况及今人的想象是不同的,子女也有一定自主权。繁复的婚礼意义在为当事男女作公证,确认将来的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是对双方的保护,无疑具有社会进步意义。这与后人臆想的是大相径庭的。
  婚,古写作昏。婚礼都是在黄昏进行的。《唐风·绸缪》“三星在天”,可见婚礼在晚上举行。有意见认为《陈风·东门之杨》是写男女在城外相会,实际应是写新婚。“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昏以为期,明星晢晢”正是结婚之时。选择黄昏结婚是古代劫掠婚的遗留,劫掠婚总是乘黑抢掠女子,后来这种婚制消亡,习俗却保留了下来。
  四.采摘、歌唱、投赠
  《诗经》中有很多采摘诗,形成了一个引人注意的采摘母题。如“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周南·卷耳》),“彼采葛兮”(《王风·采葛》),“终朝采绿”(《小雅·采绿》)等等,且多作为起兴。我认为这属于实写。采摘在氏族公社时期曾是一项主要劳动,《诗经》时代虽已开始农耕,但采摘仍在继续。《卷耳》中“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应是主人公因怀念远人,劳作变慢,才“不盈顷筐”。《采绿》也是这样,“终朝采绿,不盈一匊。予发曲局,薄言归沐”,都是寓情于景,写劳动中的思念之情。从采摘中可看出当时社会生活的一面。
  《诗经》中的爱情诗有大量投赠之句。《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子,杂佩以报之”,《陈风·东门之枌》“视尔如荍,贻我握椒”,《郑风·溱洧》“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在《卫风·木瓜》中说得更为明白:“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可见,相互投赠是青年男女交换定情信物。这种习俗至今尚存。苗族有些地区的“姊妹节”上,小伙子向姑娘讨“姊妹饭”,如果饭包的是苞谷须就要买丝线回礼,是松针要回绣花针;得到一个树勾表示两人勾在一起不分离,得到树叉意即叉开,表示拒于千里之外。“高跃坡节”,姑娘向她看中的小伙子丢一张亲手刺绣的花帕,小伙子掏出丝线、糖果或零钱,用帕子包好后丢给姑娘。苗族还有对歌传统,《诗经》恰巧也有这么一篇《郑风·萚兮》“萚兮萚兮,风其吹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描写男女唱和的情景。将典籍中的记载与现存习俗两相印证,其中的相似是很有意思的。
  五.“舟”与“水”在《诗经》中的含义
  《诗经》爱情诗中有很多与水有关,如淇水、溱、洧、扬之水等。水、舟这两个意象与男女之间的关系反复联系在一起。《邶风·匏有苦叶》此诗是女子期待情人求婚之诗。诗中的鸣雁、匏瓜说明了女子思嫁。雁是六礼中必不可少的,而匏瓜是礼中合卺礼所用,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执一个,用来饮酒,共饮漱三次,叫合卺。匏瓜味苦,其盛酒也苦,象征夫妇合而为一,同甘共苦。雁至也说明正是秋末,婚期到了,更使女子思嫁。“士如归妻,迨冰未泮”一句与《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止”相印证,证明了此时的时间正是嫁娶之时。而此诗最后一节出现“舟子”,女子盼情人求婚与舟子、渡河有什么关系呢?此诗的“深则厉,浅则揭”二句令我联想到《郑风·褰裳》中“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惠思我,褰裳涉洧”二句与其意相仿佛,而《褰裳》是男女相谑之辞,这里再一次出现了渡河之意。《郑风·溱洧》《魏风·汾沮洳》都是写男女恋情,先以水起兴。水在这里到底有何含义?
  且看《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闻一多先生认为古时男女幽会所在地一般依山傍水,好行秘密事,所以山和水叫“密”,水或叫“泌”。“泌之洋洋”含有此意。诗里明确将“取妻”与“食鱼”并举,按闻一多先生的说法,鱼代表两性关系和生殖,而水又与鱼关系密切。《王风·扬之水》“扬之水,不流束薪”。叶舒宪先生在他的《诗经的文化阐释》中提到,薪、斧都与媒有关,与男女关系有密切联系。《唐风·绸缪》中,“绸缪束薪,三星在天”,新婚时提到束薪。《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斧与薪、媒联系在一起。“扬之水,不流束薪”,这里的水一定有某种特定含义。我认为,舟与水是一种男女关系的隐喻,来源不详。或因水边是男女幽会之所,或因叶舒宪先生所论证的淇水边的观“春台”礼,或因对水的原始崇拜,因为水的生殖力、生命力,等等。总之,我认为其原因虽已不可考,但毫无疑问的是,“水”与“舟”中含有的一种隐喻固定了下来。所以《鄘风·柏舟》中先说“泛彼柏舟,在彼中河”,“舟”与“河”都是暗示男女两人的关系,“涉溱”、“涉洧”都是一种隐喻。《邶风·匏有苦叶》中的舟,当然也不是真指舟子,而是另有所指,很可能指别的男子。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何在重题极少的《诗经》中,会出现两篇《柏舟》(邶风、鄘风)、三篇《扬之水》(王风、郑风、唐风),显然是因为“舟”、“水”已获得了隐蔽的固定含义,此在咏男女爱情题材时都用它起兴。只是这种含义到今天已然失落,才给后人造成了困惑。

  从民俗学角度看《诗经》的婚俗文化
  一、婚姻的产生和观念
  《昏义》载:“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②《易经》载“天地姻媪,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人承天地,施阴阳,故设嫁娶之礼者,重人伦,广继嗣也。”③由此可见,婚姻的产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祭祀宗庙和繁衍后代。“合二姓之好”,说明婚姻的结合是两性用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这在封建社会及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上层统治者中极其常见。伴随婚姻的产生,就一定会形成与之相对应的、被大众所认可的婚姻观念。
  (一)婚龄观
  《周官》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了扩张统治范围而提倡穷兵黩武,鼓励生育成了国家政策之一。男女到了一定年龄而仍未嫁娶,便会有官方组织他们自由结合。《周礼?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会之。”④《诗经》中也表现了统治者对适婚男女的交往实行较为自由的鼓励政策,如《郑风?溱洧》《郑风?野有蔓草》等。
  至于“大龄”未嫁女,也勇于抒发多愁善感之情,如《召南??坑忻贰罚撼跽滤导凹?而嫁,次章言及今而嫁,卒章言语之即嫁。诗歌三章章四句,用梅子逐渐零落的过程――(“其实七兮”“其实三兮”“顷筐?I之”)来比喻女子的青春渐消。“吉”“今”“谓”三字则把女子的心里活动变化展现的形象生动,写其对于出嫁越来越急迫的心情,这是一位多么善感的女子!
  (二)“门当户对”的婚姻观
  由于“和二姓之好”,婚姻成为一种多用来交换“政治”和“经济”的工具,诸如帝王只与诸侯国通婚,诸侯国也只在异姓的诸侯国之间联姻,这种观念早在西周时期就已出现。
  《诗经》中如贺新娘出嫁的诗篇《周南?桃夭》:“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诗歌连用三个“宜其”,道出这场婚姻对女方的夫家、娘家、家人都是有利有益的。再如赞美卫庄公夫人庄姜的《卫风?硕人》,诗歌第一章章三句,所说的“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都讲述了“硕人”的身份足以和卫侯相匹配。
  (三)贞操观
  在古代社会,贞操强调的是女性操守和品行的正当性。贞操观念在婚俗上约束了妇女的性道德,这种贞操观不仅贯穿了女子出嫁前后的一生,甚至还涵盖于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之内,如:殉葬制。
  (四)生育观
  婚姻承载着“下以继后世”的使命,生育观念成了婚姻极其重要的,这一观念包括“多生子和生儿子”两个意思。如《周南?螽斯》:螽斯是蝗虫的一类,一种繁殖能力极强的昆虫,一生可产九十九子,所以在传统社会,多以“螽斯”来比喻,作为吉语祝其多子多孙。另外,《大雅?思齐》,对周文王善于修身和治国之性情进行赞扬,同时用“大拟嗣徽音,则百斯男”来歌颂文王之妻太似用多子多孙来兴旺王室。
  不仅如此,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生男生女存在很大的差别。“乃生男子,载寝之床”,并且“载衣之裳,载弄之璋”;然而“乃生女子,载寝之地”,甚至是“载衣之裼,载弄之瓦。”《小雅?斯干》的记载体现了这种差别。从男女出生所处之地来看,《郑笺》言:“男子生而卧于床,尊之也”;⑤“(女子生而)卧于地,卑之也。”⑥再看两者之间玩耍的玩具,男子是“璋”(一种玉),女子为“瓦”(纺砖),仅在价值上两者差别便一目了然。
  二、婚前嫁娶之礼
  “古视婚姻意义深远,礼仪遂以庄重为尚,故意纤其进行之程序,藉示民情之不读,于是六礼兴也”。⑦可见,婚姻嫁娶有一定的礼数可循。《卫风?氓》就载“匪我愆期”的原因是“子无良媒”,并且提出了婚时,称“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一)纳采
  纳采,用雁。《白虎通义?嫁娶》载:“贽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⑧雁往来有信、顺乎阴阳,可借以表示媒人对信用的注重;另一方面,有能力捕雁,也显示了提亲男子的勇猛能干,因此在男方提亲之时多用雁。
  (二)问名
  《仪礼?士昏礼》载:“摈者出请。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纳?当日,问名礼在完成纳采之后举行,问名仍然以雁为礼。问名的目的是为避免男女同姓,从而恪守同姓不婚的制度,加上询问女字的生辰八字以占卜吉凶。
  (三)纳吉
  婚礼举行前,为了测吉凶,男方要进行占卜。如是吉兆,男方便派媒人以雁为礼去女方家告吉,婚事将继续进行;如是凶兆,婚事至此告破。《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说的便是纳吉,因“无咎言”才有婚礼的继续。
  (四)纳征
  如今,男方给女方的聘礼就是古代的“征”。“其实六礼唯纳征用?牛?余皆用雁也”,⑨可见纳征时不再用雁,取而代之的是钱币。自纳征礼完成后,男女双方还需订下婚约。   (五)请期
  郑注:“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媒人将男方早已占卜好的嫁娶吉日告知给女方,因为告知时需要用请示的口气来表示不敢独自裁断,故称为请期。
  (六)亲迎
  作为“六礼”之中举足轻重的仪式,亲迎指男方前往女家进行的迎娶仪式,这在如今仍然通用。“文定厥祥,亲迎于渭”,《大雅?大明》记录了周文王前往渭水亲迎太姒的事件。此外,《诗经》中描写亲迎之礼的还有:《大雅?韩奕》,写“韩候迎止,于蹶之里”;《卫风?氓》,“以尔车来,以我贿迁”等。
  由此可见,“六礼”在《诗经》时期已经普及,主要在上层社会通行,但即便平民百姓的婚礼相对简单,“六礼”的程序也基本得以通行。早在周代就出现了“六礼”,至今已经历了相当长的发展过程。或因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交通不便、风俗差异,婚俗文化也表现出些许不同。
  三、婚后生活
  “合二姓之好”是结成婚姻的目的,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达成的约定,并未顾及到新婚男女的婚后生活是否和谐。在婚前没有接触和了解的夫妇双方,与现在的自由恋爱因爱而结合的婚姻相比,更像是一场赌局中被跑出去的赌注。
  (一)融洽
  《郑风?女曰鸡鸣》是新婚夫妇之间对话形式的联句诗,“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对早起、禽射、烧菜、对饮、相期偕老的叙述,体现出的是和睦欢乐的新婚生活。再有《齐风?鸡鸣》写女子催丈夫早起,以免耽误正事。此二者所歌的都是婚后的幸福生活,是融洽生活的典范。
  婚姻生活中的这种融洽,体现了男女之间矢志不渝的爱情。如《邶风?击鼓》及《王风?大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对融洽生活的最好诠释。
  (二)矛盾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卫风?氓》写女子婚后承担一切家务,没日没夜的劳作却换来丈夫的粗暴对待、兄弟的?A笑,只留下自己悲悯哀怨。
  《召南?江有汜》《邶风?谷风》等也属于《诗经》中表达弃妇之情的诗作,这类诗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和抒发抒情主体被抛弃的苦痛,叙述婚前、婚后的对比,刻画了一系列天真多情、勤劳善良却遭到抛弃的传统封建女性,她们是社会生活的牺牲品。
  这类矛盾的存在并非偶然,男尊女卑的社会制度下,矛盾必然存在与封建礼教和妇女家庭幸福的愿望之中,当矛盾不可避免地爆发时,处于弱势的一方必遭受破坏。或因无法育子、或因年老色驰、或因男子喜新厌旧用情不专,即便没有违背“出妻”规定,有着纯朴、善良、忠贞性情的女子也不能完全避免遭受压迫和损害而沦为弃妇的境况。
  四、结语
  由一夫多妻制到如今的一夫一妻制,由父母之命到婚姻自由,婚俗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它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而变化。婚俗文化是行走中的画卷,它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是价值观、审美观和性意识的体现,为研究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
  总体来说,《诗经》是我国文化源头的一部代表作品,其存在的形式不仅仅是诗歌,价值及意义也绝非仅限于传统文学成就。从民俗学角度看,《诗经》所体现的这种接近原始的婚俗,是婚俗文化的源头,读者在领略到婚恋诗歌文学艺术魅力的同时,对早期民族的爱情婚姻观也有所了解。正是基于这一婚俗文化,随着社会发展一次又一次的补充纠正,才形成了我们而今较为成熟完善的婚姻观念。

  读过此篇文章的网友还读过:
  ☑ 好听诗经里的名字大全 如何用诗经起名
  ☑ 好听诗经里的名字大全 怎么用诗经给孩子起名字
  ☑ 好听诗经里的名字大全 如何根据诗经来起名
  ☑ 女孩诗经取名 如何用诗经给女孩取名
  ☑ 诗经中最唯美的名字精选
  ☑ 诗经楚辞中唯美名字参考